1. 探索性研究:其最主要目的是從出現異常徵兆的現象中,依所面對的各種狀況,非正式地小規模收集各種可能資料來釐清並確認問題所在,從而確定研究主題。
2. 描述性研究之目的是在敘述一個整體的現象或是特色。可能很簡單,也可能很複雜,對問題的界定很清楚,複雜的會有研究假設,且會使用到統計分析技術以驗證假設。
3. 解釋性研究注重對所研究的各種社會現象或事物的特性、內在關係、成因和規律作出清楚的理論說明,亦可擴大理論之概化程度。
4. 預測性研究即著重預測的能力,需要更客觀的資料來進行。
#驗證性研究即是因果性研究,探討變數間之因果關係,其發生通常於前三個研究之後。其實上述四種研究取向都有某種程度的涵蓋,如描述性研究亦可以有預測性質徎是解釋性質,驗證性研究也可以有解釋性質,諸如此類,上面的分法較細一點,但實際上大約可分為探索性研究、敘述性研究與因果性研究等三類即可,其中包含很多種進行方式,且在實際的狀況中,也很難把一個研究完全歸於某一類的研究取向,因為絕大多數研究都同時包含多種取向。
3. 解釋性研究注重對所研究的各種社會現象或事物的特性、內在關係、成因和規律作出清楚的理論說明,亦可擴大理論之概化程度。
4. 預測性研究即著重預測的能力,需要更客觀的資料來進行。
#驗證性研究即是因果性研究,探討變數間之因果關係,其發生通常於前三個研究之後。其實上述四種研究取向都有某種程度的涵蓋,如描述性研究亦可以有預測性質徎是解釋性質,驗證性研究也可以有解釋性質,諸如此類,上面的分法較細一點,但實際上大約可分為探索性研究、敘述性研究與因果性研究等三類即可,其中包含很多種進行方式,且在實際的狀況中,也很難把一個研究完全歸於某一類的研究取向,因為絕大多數研究都同時包含多種取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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